最近我開始懷疑,是不是我的個性/想法有問題,以至不能夠好好的呆在一間公司,持續一份工作?
剛剛任職的公司是上市集團,我才加入1週就得協助處理年度財務報告的製作,上週五還加班至凌晨3點半。
從始需要加班至凌晨12時那天起,我開始想呈辭了!
剛剛在線上問一個好友的意見,我說:
如果我因為至少每年會有2個月要常常加班至深夜,而決定辭職,會不會太任性? 但這是我有離意的唯一理由。
朋友說:
还好。你问到我,我总是--你喜欢哪一个,就去做 。
我說:
另一份工作的未來上司給我的感覺很嚴厲,讓我有點怕怕,那時有其他工作選擇,所以我不想去做。
她說:
每个人离职,总有一些其他人可能无法接受的理由。
这个年纪,我想,不喜欢就不要了吧!很多时候,能忍则忍。可是,更多时候,你的心其实一直催你走,不要再让它(心) 难受!呵呵呵!
我說:
我知道新的工作環境不一定比現在好,可是,我不想做工到三更半夜。
她說:
就是咯,有些小问题就是促成人们离职的原因。这是绝对合理的理由。
我只是想有人認同我的決定吧!這樣我會更有決心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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