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24, 2009

迂迴事業路

最近在看一部舊劇集《尋秦記》,發現古天樂的古裝造形真的很俊朗,而且是很討好的角色,難怪當年他會憑這部劇集人氣高漲。同劇演出的林峰,雖曾被稱為翻版古天樂,與正主兒站在一起時,根本就是「拍馬也追不上」,徹底被比了下去。

昨天看到古天樂向女主角說,相比秦朝的舊時代女性,在二千年後的女性擁有自主權,可以追求事業,甚至居為高官權貴。

那是題外話。

在過往的求職經驗當中,第一份工作的入門資格最寬鬆,只要中學畢業即可。當時,學業水平只是制定薪水數目的條件。當年,中五畢業每月可得900,而我花了3年時間修讀的文憑班(Diploma),只是讓我可得1000大元。

當時哥哥的中學同學已在報社工作,勸我去參加培訓班,只需數個月就可以直接到報社上班了。那時,不知為何會堅持升學,可能只是不想太快打工吧?可能想到自己持有SPM的競爭力不足。

輾轉過了十年,當年想要離開報社前就發現,一紙文憑的重要性,但也發現一紙文憑的不足。當年,徵聘廣告中的空缺,最低要求都是「Diploma」,現在,最低要求是「Degree」。而我,始終欠缺一紙大學文憑。

雖然,工作經驗還是可以加分,最後,教育水平還是升級/升職的(重要)評估標準之一。在企業制度下,我的高級文憑屬於「非正式」的資格,將來的晉升機會也會較低。

曾經到一家上市公司面試時,其高級經理告訴我,有些公司是堅持非大學生不請的人事政策,但該公司是選賢與能,沒有教育水平的限制。

可是她也提醒我,一旦公司聘請我,在工作一段時日後,就必須自我提升才可獲得更大的晉升機會。

舉個例子,如果有一個空缺,有兩個候選人,工作經驗、年資相同,最後的決策條件,就是教育水平了。

如果想要擁有長期的事業(工作),進修是絕對有必要的事。

我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份安穩的工作,對於未來,我暫時不想了。

Monday, February 23, 2009

告別部落格

公司從16日起,加強互聯網管制,再也去不到Blogger、無名小站、MSN lives space了!看來,我要另行尋找消磨時間的方式了。

試了好幾個部落格都「不得其門而入」,可是,我竟然看到阿哈的網!為什麼其他人的不行,就只有阿哈一個?阿哈,拜托你多多更新囉,因為我只可以「看」到你而已!

原本就無法檢查私人電郵了,現在更多網站被隔壁,看來,我真的必須在辦公室修身養性了。

Thursday, February 19, 2009

放心了...

農曆年前,陪媽媽去復診,順便照了X光。

當時,X光片顯示媽媽的脊椎骨最後一節有異,醫生懷疑有癌細胞蔓延至骨骼,心就沉了下去。醫院排期做MRI檢查, 可是第一次竟然「看不清楚」,要求媽媽隔週再去做一次。

今天就是MRI報告出爐,心情一直很緊張,其實下沉的心不曾浮上來,一直都是沉重的。可能我是悲觀的人,往往都會作最壞的打算。(AK說,負面思想會影響實際的狀況,我一定要改一改,要樂觀!)

三姐告假陪媽媽去復診,結果,當然是放心了!

媽媽脊椎骨可能曾經受傷,加上年紀大了,所以出現異狀。聽到不是癌擴散,我就安心了。

接下來,媽媽還要去骨科作檢查,並且繼續追蹤病況發展。

我祈禱,媽媽會平安度過一切考驗。

我的寶貝

最近有工作有收入,退隱多時的購物蟲又重出江湖了!

雖然,我不是一個購物狂,可是口袋裡有少少錢,就忍不住想要買東西給我的寶貝。

日前買了衣服、裙子、牛仔褲給小寶寶,然後又買了玩具,還有食品。每當看到可愛的童裝時,就會忍不住要買下來,甚至是大碼童裝也不放過。

心想,孩子會長大的嘛,趁大減價買下來囉!等到孩子長大時,可能沒有 「我」喜歡的那個款式了。不得不提,我的小寶貝已經會選擇她喜歡的服裝款式了。哈哈哈。

實際上是我會拿起兩件款件的衣/裙,然後問貝比:「貝比喜歡嗎?」「要嗎?」「美嗎?」

貝比就會指其中一件,說「美。」或者「要」。經過觀察,我發現貝比大多是選擇有花卉/娃娃圖樣的衣服。這是女生的天乎!?


後記:在不知不覺中,我竟然買了逾20件童裝,適穿年齡從2歲起,到6歲!哈哈哈!結果... ...

Sunday, February 15, 2009

天啊!33!

今天起,我就是33歲了!

其實,早在一個星期前,我已滿33了,因為農曆生日已經過了。(哦,農曆又好像是算34歲了,唉,算了,我只過洋曆生日比較好。哈哈。)

上週朋友來家裡,已經提早吃蛋糕了。更早的一個星期,MS已經送我禮物了。謝謝大家。

** 朋友來家裡聚餐,送上一個好吃的綠茶紅豆蛋糕。

大寶說錢不夠用,一份禮物兩用(情人節兼生日),所以再加上一頓愛心午餐作補償。

今天,他從早上10點開始,在小小的廚房花了4個小時,準備的一餐有南瓜湯、牛肉菜卷、香腸和沙拉。

Saturday, February 14, 2009

情人節,快樂!

今年的情人節,就如平常日子一樣過,而且午餐還是吃「隔夜飯」!

下午帶孩子去逛街,晚上去探訪朋友。當然,還是買了一份禮物給大寶,還有一份禮物給小寶,哈哈哈。

對我而言,情人節是買/送禮物的借口,可以趁機買禮物給自己。情人節,買一些自己喜愛的禮物、獎賞自己,豈不皆大歡喜!

有沒有情人,日子還是一樣地過。

有沒有玫瑰花,生活還是一樣地過。

只是媒體鋪天蓋地的宣傳,反而形成沒有慶祝情人節,是天地不容的事。

情人節,只不過是商家(花店、餐館、禮品店)趁火打劫的日子。

如果有情,為何只在這一天表達?


**大寶送的情人節生日禮物。白金手鏈一條。

Thursday, February 12, 2009

准我愛你

詞/林夕  曲/陳曉東

不用一首歌的時間我就愛上你 
音樂沒停止 思念就開始
如果愛情是個遊戲 我願輸給你 
想不到等待是個孤獨的玩意

我愛你 我愛你 不過是三個字 
簡單地 認真地 嚇壞了我自己
沒問你 就愛你 我不是最好的 
對不起 請你准我高攀了你

看著你 我竟然看不起自己 
遇見你 竟沒有離開的權利
有了你 之前的愛只是練習 
為了準備更好對你



陳曉東曾經是當紅偶像,無奈遇上爛桃花,結果一路往下沉。我喜歡他早期的一首歌「比我幸福」。今天在電台聽到這首歌,覺得很不錯。

預祝大家,情人節快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