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11, 2007

苦中作樂

今天公司有重大宣佈,我工作的部門改名啦!我的直屬上司換人啦!

頂頭上司對我和同事說,"在新的架構下,妳們各自向一個經理報告。工作以企業形像和產品形像作區別。"

但是,在推出新產品時,我卻要協助另一名經理。這意味著在新架構下,我的工作量依然一樣多。

其他同事對新架構似乎都有不滿,可是也無計可施。

對於剛加入不滿3個月的我,距離正式錄取還有3個月(試用期6個月),只需要24小時通知就可以離職;但工作已久的同事則處於尷尬時期,沒有人會在10月份呈辭,放棄2 個月的固定年終花紅,以及至少1個月的額外花紅 。(除非,她們說:There is a very good offer that I can't resist!)

還好有一個幽默的新同事,大家可以說說笑笑,苦中作樂... ... 一天就過去了...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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